1、常态化开展线上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规避人工造假可能性。确因特殊困难情况无法线上确认的,单独建立台账,线下认证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建立死亡报告制度,辖内村(社区)、镇(街)每月按时报送死亡人员情况,便于业务审核,对线下认证的人员一一筛查,夯实责任。
3、区(县)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待遇发放审核时,要通过数据比对、联网核查等方式核验参保人领取待遇资格、审核人员真实性、生存状态等情况。
4、以基金安全作为社保工作的底板,坚持把经办人员管理责任、安全意识培训和案件警示教育融入日常业务经办中,强化一线业务经办人员的风险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任何时候都不越底线、不触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