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我市有10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经过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公示:
一、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5: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大气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对2014年以来多次发生重污染天气问题,未及时研究部署应对措施。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遇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措施。
整改成效: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召开常务会4次、专题会2次、调度会4次,2019年以来召开常务会3次,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41个相关单位为组员的哈尔滨市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实施《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2018年6月,重新修订了《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市直各部门和重点排污企业逐一修订了分预案;加强城市间联防联控,2018年召开“哈大绥”三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会议2次;严格实行环保与气象部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机制,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2018年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9次,组织和督促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各重点排污单位及时落实相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发挥了“削峰降频”“缩时降频”作用。
2018年,哈尔滨市有效监测天数364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312天,同比增加42天,空气质量优良比率为85.7%,同比增加11.5%。其中优128天,同比增加39天;良184天,同比增加3天。超标52天,同比减少42天。其中轻度污染34天,同比减少15天;中度污染10天,同比减少6天;重度及以上污染8天,同比减少21天,圆满完成《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目标任务;2018年哈尔滨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改善幅度排名第1,创近年来最好成绩。
二、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9: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2015年,总磷、总氮分别有2个月和9个月超标,最高超标2.0倍和1.2倍,供水水量达标率仅为83.1%。水源保护区内现有3个行政村、7个林场和7.4万亩耕地,共计4900多户、16100多人,大量生活垃圾、污水及人畜粪便未进行有效处理,农业面源污染严重。2012年编制的《磨盘山水源地保护规划》至今未批准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不到位。目前,哈尔滨市尚无备用水源,饮水安全存在隐患。
整改目标:有效解决保护区内的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整改成效: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实地调研视察,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每年支付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3600万元用于磨盘山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2017年6月29日印发了《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完成了松花江备用水源升级改造建设工程。五常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全力推进问题整治。在严控户籍、住房和用地审批方面,由五常市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和沙河子镇政府共同负责,先后锁定了保护区内“三村九屯”的户籍、住房和用地现状,严控保护区内户籍、住房和用地审批相关工作,确保人口只减不增,住房只少不多;在整治村屯环境卫生方面,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对保护区内的部分道路进行集中硬化,同步安装路灯,修建排水沟,栽植绿化树1619株,绿化面积22.5亩。聘用专职清洁工人18名,达到每个屯2人,购置垃圾箱300个,按照每10户为单位,配备200升型环保垃圾箱1处,以20户为单位增设300升型环保垃圾箱1处,建设防渗漏垃圾池12个,每屯配备垃圾清运车1辆,采取每日巡回式清护保洁,做到不留死角,日产日清;在生态保护与恢复方面,针对陆域范围内的3600亩耕地,五常市政府与农户签订了租赁协议,每年支付租金368万元,租期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一级保护区内的3587.98亩土地,实施退耕造林,栽植杨树苗25000株,减少了水土流失,水源逐渐得到涵养;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方面,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大力推进农业三减,玉米种植面积减少15%,化肥使用量同比减少15%,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13%,除草剂使用量同比减少20%,农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在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面,编制了《五常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划》,对库区养殖户发放了《畜禽养殖污染处理实用技术学习资料》,组织养殖户到奥新达奶牛场和谷实养猪场实地观摩学习,推广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养殖工艺,在“三村九屯”新建9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堆粪厂、无害化处理窖),总量达到13个,对畜禽粪污进行集中处理。为养牛50头以上的9个养殖大户发放补贴资金4.5万元,每户建设了一处标准化堆粪池。对散养畜禽粪便及时清运储存,集中处理后堆积发酵还田;在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落实沙河子镇政府的河长制属地责任,实施横向覆盖所有河流(湖泊、水库、塘坝)、纵向涵盖10个村、13个单位全员参与的水域长效管护体系。对磨盘山水库上游的10余条大小河流,以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为重点,大力推进“四水共治”,确保主要河流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在处理生活污水方面,针对符合厕改入室的农户,在农户室内建设上水设施、储水罐、污水处理罐、水冲厕所、洗手盆、洗菜盆、地漏等,通过吸污车将污水罐内的污水抽走送至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针对不符合厕改入室的农户,在农户室外建设一座彩钢房式的旱厕,旱厕下设污水罐,直接将粪便排至污水罐,不用设水冲设施,在农户室内建设地漏,将农户平时洗菜、洗衣服等生活活动产生的污水通过管网排入污水罐,由吸污车将污水罐里的污水抽走送至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在保护区外建设一座600立方米/d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水源地保护区内农户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通过多年努力,磨盘山水源地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在东北三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检查评估中,连续几年被评为满分水源地。
三、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30: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下达1亿多元专项资金,用于哈尔滨市9个县(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但到2015年底,仍有4个县(市)的项目未建成投入使用,每天1200多吨生活垃圾未得到无害化处理。
整改目标:2017年12月底前,延寿县垃圾处理场项目投入试运营。2018年底前,方正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达到环保验收标准,实现正常运营。2018年年底前,巴彦县垃圾处理场项目达到环保验收标准,实现正常运营。2018年底前,完成尚志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安装调试,投入试运行。
整改成效:2017年12月31日,延寿县垃圾处理场完成土建验收工作,正式投入使用;2018年10月29日,方正县垃圾处理场通过环保验收,开始正式运营;2018年11月3日,巴彦县垃圾处理场完成了土建验收工作,开始正式运营;2018年11月26日,尚志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站开始试运行,2019年3月12日完成了环保验收。
四、“回头看”督察意见6:哈尔滨市对督察重点指出的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2017年11月被原环境保护部、黑龙江省政府共同约谈。此次“回头看”调阅历史数据发现,2017年12月重污染天气期间,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东北轻合金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未减少,中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增,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未有效落实。
整改目标: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企业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整改成效: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2018年召开常务会4次、专题会2次、调度会4次,2019年以来召开常务会3次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新修订了《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市直各部门和重点排污企业逐一修订了分预案;针对督察指出的6家企业,市工业信息化局牵头组织道外区、南岗区、平房区、阿城区、宾县、巴彦县政府,多次上门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措施。6家企业重新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明确了各级预警减排措施和减排比例;强化应急响应措施的督查检查,2018年1月—2019年4月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14次,重污染期间,对6家企业进行了重点督查,对列入工业源减排清单的企业进行了抽查检查,所有企业全部按照响应方案实施了应急减排措施。
2018年,哈尔滨市有效监测天数364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312天,同比增加42天,空气质量优良比率为85.7%,同比增加11.5%;2019年上半年,有效监测天数181天,同比增加2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36天,同比增加3天,优良率75.1%,同比增加0.8%。
五、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专项督察意见22:2016年以来,国家共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1亿元,支持黑龙江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但从试点情况看,2017年全省60个试点县(市、区)有19个秸秆综合利用率同比下降,双鸭山、绥化等地还存在试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甚至违规发放等问题。
整改目标: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管理水平,确保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完成试点工作目标。
整改成效:哈尔滨市政府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在秸秆燃料化利用方面,谋划推动秸秆沼气项目,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华润集团在依兰、五常先后启动了4兆瓦和8兆瓦秸秆气化能源项目;中船重工秸秆沼气项目已在尚志市落地。2018年全市安排专项资金8192.25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其中7936.25万元用于建设秸秆固化压块站349个;256万元用于11家合作社烘干塔燃煤锅炉改造试点和2家集中供热企业集中供热锅炉改造试验工作。全市燃料化利用760.91万吨,占可收集量的39.03%。其中,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生物质电厂等项目利用437.91万吨,农民直燃323万吨;在秸秆饲料化利用方面,围绕黑土保护,在粮食主产区,大力推广以作物免耕保护性耕作、作物秸秆堆肥还田等作业模式,为我市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同时,重点围绕双城、尚志奶牛基地和宾县、方正肉牛基地等畜牧养殖基地建设,扩大秸秆青、黄贮加工产能,通过“过腹还田”提高秸秆利用率,饲料化利用秸秆343.37万吨;在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方面,支持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217个。依兰县、通河县、宾县成立了秸秆利用协会,延寿县组建秸秆收储运销联合体。五常市、双城区分别以华田公司、万客特种车公司为龙头,引导各乡镇(街道)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为秸秆利用企业原料供应提供了有力支撑;巴彦县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做好试点县整改工作,2018年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32家,完成户用生物质炉具安装7050台。饲料化利用秸秆49.32万吨,其中青储0.82万吨,黄储1万吨。全县秸秆收储经纪人队伍67家,其中电厂经纪人35家,收储秸秆15万吨,压块站经纪人32家,产能达到41.25万吨。2018年巴彦县秸秆综合利用率77.41%,超额完成了省市指标。
六、“回头看”反馈督察意见17:针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102个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有34个没有建成、21个建成未投运的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提出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为整改责任部门,工作推进缓慢,对整改任务底数不清,摸底排查工作不实,34个未建成项目只排查出11个,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导致整改工作严重滞后,“回头看”进驻时仍有13个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没有建成、3个项目虽已建成但仍未投运。
整改目标:尚志市建成未运行垃圾处理场投入试运行。
整改成效:尚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将垃圾场建设问题列为市政府重大工作事项,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2018年11月19日,尚志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完毕,11月26日正式试运行。2019年3月12日,完成环保验收,尚志市城关镇内实现了垃圾无害化处理。
七、“回头看”反馈督察意见25: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哈尔滨市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磨盘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置工作。但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对此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及时研究落实责任,直到2017年11月才明确由五常市政府承担整改任务。“回头看”进驻时,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才刚刚启动,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1388户居民厕所改造任务仅完成468户。
整改目标:2018年底前,完成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区内“三村九屯”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
整改成效:五常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成立专班,投入资金2700万元,全力推进磨盘山水源地“三村九屯”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工作。在污水收集方面。主要通过改厕的方式实现居民生活污水收集,针对符合改厕入室的农户,在农户室内建设上水设施、储水罐、污水处理罐、水冲厕所、洗手盆、洗菜盆、地漏等,通过吸污车将污水罐内的污水抽走送至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针对不符合厕改入室的农户,在农户室外建设一座彩钢房式的旱厕,旱厕下设污水罐,直接将粪便排至污水罐,不用设水冲设施,在农户室内建设地漏,将农户平时洗菜、洗衣服等生活活动产生的污水通过管网排入污水罐,由吸污车将污水罐里的污水抽走送至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2018年8月末完成了三村九屯居民改厕工作并投入使用。五常市政府与哈尔滨市浩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通过购买服务,由该公司配备若干台吸污车,定期逐户将三村九屯居民存放在污水收集罐的污水进行清理,转运至保护区外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在污水处理方面,投资1100万元,在沙河子镇内建设完成占地5000m2的分布式一体化智能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工程包括生物质锅炉房、设备间、水箱间、车库等设施,安装3台分布式一体化智能污水处理设备,总容积600立方米,日处理能力600立方米,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
八、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6:哈尔滨市巴彦县兴隆镇常住人口7万多人,至今没有建设污水处理厂,全镇每天2000多吨生活污水直排大荒沟,经呼兰河进入松花江。
整改目标:建设污水处理厂,处置全镇生活污水并达标排放。
整改成效:巴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全力推进项目建设。2018年5月16日,兴隆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决定采取PPP模式融资5456万元,建设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中标单位为龙江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联合体。6月初,项目开工建设,12月末主体完工通水开始试运营。2019年4月末,委托黑龙江科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兴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7月18日,完成该工程环保验收,有效解决了兴隆镇约7万人口生活污水和巴彦经开区工业污水直排大荒沟问题。
九、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8: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应在2016年底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但哈尔滨市492个农村饮用水水源至今仍有306个没有划定保护区,是全省唯一没有完成该项任务的城市。
整改目标:划定全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整改成效:在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各有关区、县(市)政府,积极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截至2019年6月底,共完成313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划分和报批工作,全面完成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通过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划定,基本消除了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标志着我市科学管理水源地、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切实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十、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9:抽查哈尔滨、佳木斯、伊春、绥化等市10个饮用水水源地,有5个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畜禽养殖废弃物、乡镇工业企业等污染源。
整改目标:规划建设新水源地,消除巴彦县西集镇、宾县居仁镇、阿城区杨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成效:2018年9月26日,巴彦县政府投资1734元万元对西集镇供水厂进行了工艺改造、管线建设,11月26日完工试水,经过水质化验,各项指标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宾县于2018年9月重新选址完成了新水井建设,经过对水质监测合格后,于2019年年底完成了水源地的更换。宾县委托第三方编制了《哈尔滨市宾县居仁镇新建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阿城区杨树镇在2018年底重新选址新打1眼取水井,并委托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编制了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哈尔滨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哈尔滨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86772289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生态环境局421室
来源: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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