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新阶段明确新使命实现“四个新突破” 完善四个方面机制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爬坡攻坚的新阶段,当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之时,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10月11日至12日在陕西西安召开,总结斗争成效经验,深刻分析目前形势,全面部署下阶段工作,提出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四个新突破”、进一步完善四个方面机制和深化督导考评传导压力推动落实、加强统筹谋划促进长效常治的具体要求。
谋篇布局,落地有声。
会议提出了下一阶段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实现今年深挖整治目标,以提高攻坚能力为切入点,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确保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同时,着眼于明年长效常治,研究探索长效机制,推进综合治理,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推进自身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破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治理——
大力深挖整治,力求“四个新突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深水区、进入爬坡攻坚的新阶段。具体而言,就是进入了不进则退、慢进易退的战略相持阶段,啃硬骨头、蹚深水区的攻坚突破阶段,检验证据质量、考验司法能力的法律交锋阶段,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整体推进阶段。
会议提出,要咬定整治目标不动摇,持续发力、攻坚克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横向拓展、纵向深入,不断取得新突破。
要在破案攻坚上实现新突破——
实践证明,攻克一个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可以起到带动一串、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效果。
会议要求,要深入把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有计划有步骤地掀起一波又一波攻势。对举报指向明确的重点案件线索,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大侦查力度,再深挖一批蛰伏之徒;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进展的案件,要推广有的地方涉黑案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侦办、涉恶案件由地市级公安机关侦办的经验做法,依法采取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异地用警、异地羁押等措施,再突破一批难啃之案;对涉黑涉恶案件在逃人员,要组织开展追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尽快把逍遥法外的犯罪分子抓捕归案。
要在“打伞破网”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要求,要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主攻方向,做到对“关系网”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完善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侦办模式,落实提前介入、同步立案、联合办案、信息反馈等措施,提高办案质效。对已侦破的涉黑案件,按照存量清零要求逐案筛查,对打“伞”不彻底的,借鉴推广一些地方会商协办、联点包案、内部清理、责任倒查等经验,确保一网打尽。对涉黑涉恶组织盘踞时间长、群众反映强烈但揭不开盖子的,上级党委和政府要重点关注,上级扫黑办要进行约谈,上级纪委监委要过问,必要时全国扫黑办要挂牌督办,派出联合工作组,推动一查到底。
要在“打财断血”上实现新突破——
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不铲除,专项斗争整体成效就会大打折扣。
会议要求,要按照《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严格审计评估,准确把握“黑财”认定范围及证据标准,破解“黑财”认定难题。
要推广公安部“打财断血”查控一体运行的模式,推动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建立由人民银行、证监、税务部门参与的查控平台,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破解“黑财”查控难题。要将抓捕犯罪嫌疑人与查扣涉案资产同步进行,破解“黑财”收缴难题。要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手段,做到量刑判罚到位,破解“黑财”判处难题。要依法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既彻查“黑财”,又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
要在行业治理上实现新突破——
从已侦破案件梳理和调研督导情况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建筑工程、服务娱乐等传统行业,金融、网络、共享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是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会议要求,全国扫黑办要推动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大对行业领域内黑恶线索排查、乱象整治等工作力度。要完善落实政法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制度,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要建立办案机关不同环节发现涉及行业监管和治理存在的风险隐患反馈机制,强化监察、司法、检察建议和公安提示函的跟踪问效,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法律政策指导、线索摸排核查、依法办案、宣传引导——
完善四个方面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一些瓶颈制约逐渐显现。会议强调,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破解瓶颈、补齐短板,完善四个方面的机制,为深挖整治提供有力保障。
完善法律政策指导机制——
今年上半年,制定了关于办理恶势力、“套路贷”、“软暴力”、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案件4个指导意见,对统一法律适用、促进依法办案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提出,下一步要针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新问题,抓紧出台打击黑恶势力非法放贷、网络涉黑涉恶犯罪等指导意见。要继续深入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掌握黑恶势力涉足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及时出台深挖整治的指导性文件。